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文件 三不动产〔2017〕10号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开展部分抵押权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压缩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我中心计划与驻三亚市金融机构(暂确定为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探索抵押权登记业务的联合办理工作。 请意向单位于2017年9月30日前与我中心联系,洽谈具体事宜。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9月18日 (联系人:李国栋,联系电话:38230818)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部 2017年9月18日印发
关于开展部分抵押权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9-18 12:0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