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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研究别墅独用地下室面积备案登记工作 发表时间:2019-01-11 11:00 分享到:

1月10日下午,在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研究别墅独用地下室面积登记相关事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局信息中心、市住建局房产市场管理科、市房产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在登记中心于2018年11月召开的“研究规范别墅独用地下室面积登记工作”内部会议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房屋面积备案到后台数据合并等实际工作进一步讨论并确定实行以下办法:

      一、含独用地下室的别墅,地上房屋和独用地下室须作为同一不动产单元进行面积预测备案,在办理首次登记以及转让时,以别墅实际总面积进行登记发证。

       二、已经登记发证的别墅面积未登记独用地下室部分的,办理转移登记时,将地下(含赠送)面积纳入整体进行登记。

会议还对公共部分地下室的登记工作进行了讨论,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准备出台有关地下室确权登记的相关政策,待文件正式下发后,市住建部门和国土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面积备案及登记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