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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抵押登记 发表时间:2023-01-20 16:35 分享到: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指引单

(按揭抵押登记)

 

一、办理机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房285号地产交易中心二楼39-43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递交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首次办理按揭抵押且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先做测绘后到国土局信息中心搭建该楼盘的房源信息。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必须到场,申请表及保证书签名须在工作人员核对完双方经办人身份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当面签名。港澳台人需要提供港澳台身份证和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双方在申请表签章处加盖公章)

(二)保证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开发商加盖公章)

(三)买受人是企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买受人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 (复印件)

(五)买受人是未成年的提供:买方身份证、户口本或监护公证书或出生证明(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如合同内约定金额或其他事项与提供的借款/贷款合同不一致,须提供补充协议)

(七)借款合同/贷款合同(原件)

(八)双方营业执照副本、抵押权人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办公室的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双方法人证明书(机打的书面说明书,加盖公章)

(十)双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十一)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到场的不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提供原件核对)

(十二)如果项目有在建工程抵押的需要提供在建工程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该项目房屋办理按揭抵押登记的函(原件)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业务咨询、审核材料并领取排号单。

(二)至40、41、42、43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三)39号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2个工作日后由领证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附件:1、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附件1:dy101-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doc


           2、保证书

附件2:dy104-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