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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个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发表时间:2023-01-20 16:42 分享到: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指引单

(公司和个人在建工程抵押登记:银行、担保公司)

 

一、办理机构、咨询电话、办公时间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房285号地产交易中心二楼39-43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38230661。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自备缴交材料       

       备注:以下所需要材料一式一份,单面复印。抵押人、抵押权人或受托人必须到场,申请表签名须到场核对完身份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当面签名。港澳台人需要提供港澳台身份证和港澳台来往内地通行证。

(一)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在签章处加盖公章)

(二)承诺书(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加盖公章,法人签章)

(三)土地房屋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收原件登记,抵押人提供)

(四)抵押合同、借款(贷款)合同(原件,抵押合同须载明被担保债权数额、抵押物价值、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或债权确定期间,抵押权人是担保公司的还需提供担保公司和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原件)

(五)价值确认书(原件,双方盖章。若合同内明确抵押物价值/评估值无需提供此项。)

(六)规划局工程审批意见、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缺一不可)

(七)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和抵押权人的金融许可证或金融办公室的批复文件(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只有抵押人的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八)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机打印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九)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机打印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

(十)双方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法人不能到场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十一)抵押房号表(双方加盖公章,收原件)

(十二)尚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楼盘,须先进行测绘并上传房号表数据。非可售项目请联系国土信息中心(自然资源规划局院内二楼,电话88266644)审核上传,可售项目请联系住建局房产信息中心(房地产服务中心7006,电话88364418)审核上传。

(十三)个人的在建项目抵押,抵押人无需提供七、八、九、十项,抵押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备注:在建工程的抵押款项只能用于该项目的建设,专款专用。不能为第三方做抵押担保。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单,准备材料送至39号窗口预审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二)预审通过并完成现场勘查符合条件的,至二层总导办台5号窗口领取排号单。

(三)至40、41、42、43号窗口,审核表格并现场签名、受理业务。

(四)39号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和土地房屋权证(3个工作日后由领证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受理通知书领取)

         注:本清单材料为通用材料,具体案例可能涉及增加个别材料。

 

         附件:1.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附件1:dy101-三亚市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doc


                   2.承诺书

附件2:dy109-在建工程抵押承诺书(抵押权人).docx

附件2:dy110-在建工程抵押承诺书(抵押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