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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登记 发表时间:2018-09-03 16:57 分享到:

土地转让登记材料清单

1.土地房屋权证(原件)

2.土地转让申请书(转让方和受让方出具原件)

3.询问笔录(窗口受理时问询)

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件)

①转让方是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核收复,加盖公章);法人需到场签字,不到则授权公证委托(原件)。

  转让方是个人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核收复印件)

②受让方是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核收复,加盖公章);法人需到场签字,不到则授权公证委托(原件)。

  受让方是个人的: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核收复)

5.房地产过户税收证明书(原件)

6.增值税发票、契税发票(原核收复,加盖公章);土地转让登记费发票(原核收复,加盖公章)

7.用地规划局文件(原核收复,加盖公章)建筑物的规划局文件(原核收复,加盖公章)

8.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原件2份)

9.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2份,项目转让的提供)

10.农场土地提供:农场请示文件(原核收复);农垦总局批复文件(原核收复)

11.协助执行通知书、裁定书(国土局信息中心打印并盖章)

12.指界委托书

所有材料需单面复印,加盖公章。

 

注:(卖方是公司,必须要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