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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发登记(个人) 发表时间:2023-01-12 16:16 分享到:

遗失补发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业务受理窗口人员打印填写)

2、土地房屋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卡(不动产登记中心44号窗口打印盖章)

3、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注:如产权份额为共有,需提供结婚证、共有人身份证。

4遗失声明(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并面签)

5、宗地图、分户图(不动产登记中心24号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套房需要提供)

6、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测绘公司出具,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原件,独立地块整栋楼的需提供)

7、暂不办理房屋声明(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宗地上有房屋但没有登记,需做出声明)

8、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1个小时出证(不含公示期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1)需本人或夫妻到场申请(如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如房产有抵押、查封、纠纷、身份证号有变更等,需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608220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暂不办理房屋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拥有一处坐落于三亚市XXX区XXXX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XXXXXXXXXXX号,土地面积XXXX㎡(现实测面积为XXX平方米)。于XXX年XX月建成一幢XXX结构XX层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现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暂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望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