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发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业务受理窗口人员打印填写) 2、土地房屋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卡(不动产登记中心44号窗口打印盖章)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盖公章) 6、宗地图、分户图(不动产登记中心24号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 7、地籍测绘成果报告、房屋测绘成果报告(测绘公司出具,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原件,独立地块整栋楼的需提供) 8、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宗地上有房屋但没有登记,需做出声明) 9、申请书(原件,如新测绘数据与原发证数据有差,需提供申请书) 10、遗失声明(窗口工作人员打印并面签) 11、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1小时出证(不含公示期15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1)如房产有抵押、查封、纠纷、证件号有变更等,需另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需携带“公章”到窗口盖章。 咨询电话:608220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暂不办理房屋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拥有一处坐落于三亚市XXX区XXXX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XXXXXXXXXXX号,土地面积XXXX㎡(现实测面积为XXX平方米)。于XXX年XX月建成一幢XXX结构XX层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现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暂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望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遗失补发登记(公司)
发表时间:2023-01-12 16:1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