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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裁定过户登记
发表时间:2023-01-12 16:08 分享到:

司法裁定过户登记

 

一、申请材料       

(一)询问笔录(原件,由受理人员打印及问询并经申请人现场签章确认)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由受理人员打印并经申请人现场签章确认)

(三)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土地房屋登记卡(原件)

(四)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五)执行裁定书(原件)

(六)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完税证明材料(房地产过户税收证明书(原件)、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八)分户图、面积明细表(原件,不动产登记中心24号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套房需提供)

(九)限购资格(网上打印)

(十)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特殊事项材料

    1、整栋过户需提供《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2份);

    2、单位房改房或集资房需提供住建部门房改房或集资房相关材料(原件);

    3、土地为划拨性质的应补缴出让价款后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三、登记办理流程

   (一)调取法院执行文书(44号窗口,法院送达执行文书后,申请人到44号窗口调取: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土地房屋登记卡)

       (二)申请购房资格(7号窗口)

(三)缴纳税费(1-2号窗口申请缴纳税费)

(四)业务受理(21-32号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出证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税收标准:详情请查询税务网站

 

 

注:1)提供的复印件务必清晰、黑白色、A4纸单面复印、大小与原件一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2)本人不能到现场签字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到场签字按手印。


地址: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办证区,

咨询电话0898-608220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