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或名称变更登记 一、申请材料: 1、三亚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业务受理时在窗口填写) 2、申请书(原件,模板如下) 3、土地房屋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注:如产权份额为共有,需提供结婚证、共有人身份证。 5、① 部队证明(原件)或 ② 派出所证明或 ③ 香港事务楼证明(原件) 6、宗地图、分户图(不动产登记中心24号窗口出具,若中心无该房产数据需前往测绘公司进行制图,套房需提供) 7、房屋测绘成果报告及地籍测绘成果报告(测绘公司出具,资规局信息中心核图,原件,独立地块整栋楼的需提供) 8、暂不确权房屋声明(原件,宗地上有房屋但没有登记,需做出声明,模板如下) 9、视情况而定补充其他材料 二、承诺时限:1小时出证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依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不动产登记费零收费的通知》(三自然资〔2021〕95号))。 注: 1)需本人到场申请(如本人不能到场需出具公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2)涉及香港和澳门及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文件,需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盖转递专用章。 3)涉及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文书,需加盖海南省公证协会收到台湾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证明章方可使用。 4)护照号更换的情况下,需开具原护照号与现护照号系同一人的证明。外国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需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中文翻译认证后方可使用。 5)房产处于抵押、查封等情况下请提前如实告知(有抵押,需银行出 具知晓函) 咨询电话:608220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 申请书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XXX,产权证号XXX,座落于三亚市XXX区XXXXXXX房。因XXXXXXXXXXXXXXXXXXXX(原因),原产权证上名称/身份证号已不再使用,现申请把名称/身份证号变更为:XXXX。请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注:①此件仅供参考,请根据个人情况修改申请书并规范其格式(A4纸打印) ②产权证号、坐落等内容按产权证上信息填写。(此二项不需打印出来) 暂不办理房屋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拥有一处坐落于三亚市XXX区XXXX的不动产,产权证号为:XXXXXXXXXXX号,土地面积XXXX㎡(现实测面积为XXX平方米)。于XXX年XX月建成一幢XXX结构XX层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现需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暂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望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或名称变更登记
发表时间:2023-01-10 16:0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