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3041901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0)字第04669号 侯俊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金鸡岭路东方花园东方花园旅游公寓B座1025房 依据天府函〔2023〕46号关于申请办理金鸡岭东方花园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已完成拆除部分土地、房产权证注销手续的函。因产权证无法收回原件,特申请公告作废。 2 三土房(2010)字第04667号 关世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金鸡岭路东方花园旅游公寓B座1023房 依据天府函〔2023〕46号关于申请办理金鸡岭东方花园棚户区危房改造项目已完成拆除部分土地、房产权证注销手续的函。因产权证无法收回原件,特申请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4月19日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30419012)
发表时间:2023-04-19 10:1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