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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张家彦遗失声明的公示(2019年6月12日) 发表时间:2019-06-12 11:13 分享到:

关于张家彦遗失声明的公示

张家彦权利人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张家彦

三土房(2014)字第10092号

附件:张家彦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2日

7、张家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