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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继超遗失声明的公示(2020年3月12日) 发表时间:2020-03-12 10:12 分享到:

关于宣继超遗失声明的公示

权利人宣继超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宣继超

三土房(2014)字第08092号

附件:权利人宣继超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2日

8、宣继超.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