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春财遗失声明的公示 刘春财等3名权利人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刘春财 三土房(2011)字第02497号 无 2 马诚 三土房(2014)字第08406号、 三土房(2014)字第08343号、 三土房(2014)字第08158号、 三土房(2014)字第08342号 无 3 栾俊琦 三土房(2010)字第03275号 无 附件:刘春财等3名权利人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25日
关于刘春财等权利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公示(2020年3月25日)
发表时间:2020-03-25 09:0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