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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刘保勤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的公示(2020年4月1日) 发表时间:2020-04-01 09:40 分享到:

关于刘保勤遗失声明的公示

权利人刘保勤由于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限制情况

1

刘保勤

三土房(2013)字第12421号、三土房(2013)字第12420号

附件:权利人刘保勤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日

1、刘保勤.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