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80423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5 三土房(2011)字第04314号 陈儒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三亚市崖城镇中和居委会陈儒秀住宅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行政判决书(2017)琼02行初99号判决书、撤销被告三亚市人民政府给第三人陈儒秀颁发的三土房(2011)字第04314号《土地房屋权证》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 -4-23
关于陈儒秀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表时间:2018-04-23 10:4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