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三亚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160号 陈庆忠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琼02执394号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2 3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1.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2.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3.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4.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5.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6.jpg 20181211法院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7.jpg
关于陈庆忠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8-12-11 16:03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