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进行公告,现于我中心门户网站及三亚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告。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抵押权人 抵押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NO99012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三亚大元房地产开发公司 抵押权 三亚市河西区和平街开发区大元大厦第五、六、七、八、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层 依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西经执字第05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2 NO96-023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三亚大元房地产开发公司 抵押权 河西区西河西路开发区大元大厦第五、六、七、八、九、十、十四、十五、十六层 依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西经执字第05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7日
关于三亚大元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表时间:2018-12-17 15:3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