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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过户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190102001) 发表时间:2019-01-02 09:14 分享到:

 

法院裁定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190102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6)字第00468号

付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卓达·东方巴哈马”三期自由港湾A组团15栋1404房

依据2018年11月28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琼02执403号裁定过户至袁学铭名下,现公告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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