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裴冬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105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1)字第011764号 裴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天涯区海坡度假区新城路鲁能三亚湾度假区高公寓1栋2单元204号房 依据2021年12月24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1执恢64号之一裁定过户至李鲁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05日
关于权利人裴冬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月5日)
发表时间:2022-01-05 17:4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