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刘秀英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130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4)字第14751号 刘秀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鹿岭路青云台二期(半山壹号)6号楼503房 依据2022年01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5执111号裁定过户至王胜炜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1月30日
关于权利人刘秀英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月30日)
发表时间:2022-01-30 16:32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