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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史建民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2月21日) 发表时间:2022-02-21 09:00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221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1)字第017512号

史建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海韵假日·休闲公寓3#楼902房

 

产证丢失无法收回原件,特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221

2、史建民.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