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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2月24日) 发表时间:2022-02-24 10:18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224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08)字第8860号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丹州小区西侧三永凤凰城二期6号楼15A房

依据2021年03月08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吉0104执430号裁定过户至吴杰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2

三土房(2008)字第8862号

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凤凰路丹州小区西侧三永凤凰城二期6号楼15B房

依据2021年03月08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1)吉0104执430号裁定过户至吴杰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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