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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李学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2月28日) 发表时间:2022-02-28 09:09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李学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228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06)字第2934号

李学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宁海苑D单元501房

依据2021年11月23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55号之二裁定过户至高鑫岚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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