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李学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228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06)字第2934号 李学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天涯区金鸡岭路宁海苑D单元501房 依据2021年11月23日,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3执恢55号之二裁定过户至高鑫岚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2月28日
关于权利人李学艳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2月28日)
发表时间:2022-02-28 09:0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