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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2月28日) 发表时间:2022-02-28 17:32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22800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6078号

海南省南繁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亚市吉阳区兴榆新村

依据三府征补决【20224号关于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书,依法无偿收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16078号《不动产权书》项下的49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无法收回产权证原件,特申请作废公告。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228

5、海南省南繁管理局作废公告2022年02月28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