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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贾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3月1日) 发表时间:2022-03-01 09:09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贾超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3010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2)字第004430号

贾超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鹿岭路鹿回头半岛半山半岛双海湾区高层2栋805房

依据2022年01月25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2021)琼0271执恢507号裁定过户至黄建纲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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