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935号 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琼0271执860号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3月28日 20220328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吕毅杰.jpg
关于权利人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2022年3月28日)
发表时间:2022-03-28 10:3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