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孙凤莲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708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1)字第03010号 孙凤莲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河东区金鸡岭路海岳·半岛城邦-哥多华3栋1单元1104房 依据2022年01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8执恢8号之一裁定过户至赵玉珍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7月08日
关于权利人孙凤莲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07月8日)
发表时间:2022-07-08 09:0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