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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07月22日) 发表时间:2022-07-22 09:16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72200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0)字第11475号

李杰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A栋2单元3103号房

依据2021年08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2016)军07执39号之一裁定过户至吴亦玲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22

9、李杰作废公告2022年7月22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