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0722009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0)字第11475号 李杰 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三亚湾路蓝色海岸A栋2单元3103号房 依据2021年08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军事法院(2016)军07执39号之一裁定过户至吴亦玲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2日
关于权利人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07月22日)
发表时间:2022-07-22 09:1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