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三房押字第07163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 抵押人:曾秋妹 2 3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8日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作废公告(抵押人:曾秋妹).pdf
关于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行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0月8日)
发表时间:2022-10-08 15:1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