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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0月21日) 发表时间:2022-10-21 11:34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1021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1)字第018104号

张丽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河东区凤凰路海韵假日·休闲公寓5#楼1101房

依据2022年09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02执协5号之一裁定过户至杨冉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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