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利人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1102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琼(2017)三亚市不动产权第0021368号 张丽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红沙海岸(半岛蓝湾)16#楼303房 依据2022年09月30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02执协5号裁定过户至朱凤霞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02日
关于权利人张丽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1月2日)
发表时间:2022-11-02 10:27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