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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高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1月18日) 发表时间:2022-11-18 17:37 分享到:

关于权利人高明杰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11180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4)字第06403号

高明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海坡度假区新城路鲁能三亚湾度假区高一区B18栋

依据2022年11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黑02执781号之五十一裁定过户至徐双奇名下,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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