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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1月24日) 发表时间:2022-11-24 09:07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112400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3)字第15950号

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凤凰路南侧泰和花园3#楼11A房

因产权证已丢失,收不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4

 网上公示之日起作废


3.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作废公告2022年11月24日.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