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于我中心门户网站及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琼(2018)三亚市不动产证明第0006318号 乐东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琼0271执3061号之三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2 3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有关韦丽云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申请书20221128.jpg
关于权利人乐东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2022年11月24号)
发表时间:2022-11-24 15:0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