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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权利人韩世权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2年11月28号) 发表时间:2022-11-28 11:54 分享到: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21128005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三土房(2015)字第10396号

窗体顶端

韩世权窗体底端

韩世权

窗体顶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窗体底端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大道和泓·假日阳光11号楼207房

收不回产权证原件,现申请公告作废

 

网上公告之日起生效!

 

 

公告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1128

5、韩世权作废公告2022年11月28日.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