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的公示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刊发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备注 1 三房押字第2015001293号 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19)琼0106执3331号之二强制注销该项抵押权 2 3 附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扫描件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