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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更正声明(2019年06月17日) 发表时间:2019-06-17 15:20 分享到:

      更正声明

我单位于20190520日在网站上登的继承公告《李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编号:20190517010号)中“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有误,现将继承公告中“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瑷琳”更正为“被继承人(原权利人):王华”,房号与产权证号不变。

特此声明

 

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0617

关于李华继承公示文有误的更正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