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20220705003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洪永春申请继承不动产【三私房证字第贰仟陆佰陆拾陆号】,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工作日 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洪廷熙、吴石鸾 坐落:三亚市河东区港门上村一路五巷七号三和公寓301房 土地用途/房屋用途:住宅用地/住宅 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8.84㎡/140.98㎡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285号房地产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98- 38230999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5日
关于洪永春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2年7月5日)
发表时间:2022-07-05 09:16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