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编号:吉20221017001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张凤妹、杨锦毅 申请继承不动产坐落于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35号(宗地及地上建筑物),该不动产原属于杨三保与张凤妹的夫妻共有财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 15个工作日 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杨三保 不动产坐落: 三亚市吉阳区红沙社区人民街35号 土地/房屋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 65.56㎡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三亚市吉阳区政府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服务点窗口 联系方式: 0898- 88713295 公示单位:三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关于张凤妹、杨锦毅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2022年10月17日)
发表时间:2022-10-17 15:1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