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土地二级市场>业务指南
划拨补办出让登记 发表时间:2017-11-14 09:06 分享到:

一、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国土局)—批复(市政府)—签订合同—缴清款项—登记

二、提交材料

1  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  评估报告(原件,到国土局4楼国土局市场科委托评估)

3  申请书、买卖合同(原件)

4  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原件)(整宗地需要提交)(需到信息中心核图)

5  房改房、集资房:房改办上市交易证明与通知(收复印件,核对原件)

6  身份证(买卖双方,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卖方提供夫妻身份证、结婚证或单身证明,买方提供身份证)

7  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原件,盖公章)

8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9  受托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10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11     保证书(窗口提供)

12     规划意见复函(整宗地块需提供,到国土局4楼国土局市场科申请出函)(半年内有效)

农场补交地价需提供征地拆迁补偿完毕证明。

注:买卖双方不能相互委托,也不能共同委托于同一人。

三、法定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9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四、办公时间、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周一至周四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联系电话:0898-38230999

五、收费标准

住宅类:80/

非住宅类:550/件。